dear all

根據經建會資料~

扶養比係指依賴人口對有工作能力人口的比率,亦即幼年人口及高齡人口對青壯年人口之比率;用指數來表示即每100個有工作能力人口應扶養多少個依賴人口。

其中,幼年人口扶養比(young dependency ratio)係指工作年齡人口對幼齡人口的負擔指數,計算方式為:
(0-14歲人口數) / (15-64歲人口數)*100。

高齡人口扶養比(old dependency ratio)係指工作年齡人口對高齡人口的負擔指數,計算方式為:
(65歲以上人口數) / (15-64歲人口數)*100。

所以~扶養比:指每一百位有生產能力的成年人(15~64歲)所扶養或負擔無生產能力(14歲以下及65歲以上)的人口比例。
公式:
(老年人口數 + 幼年人口數)÷壯年人口數 x 100%。
(65歲以上人口數)+ (0-14歲人口數)/ (15-64歲人口數)*100。


只是需請注意的是每個國家對社會支持比的計算公式有些微差異~主要是對可工作年輕定義不同~如有的國家定義可工作年齡為18歲到64歲~~而我國定義可工作年齡為15歲到64歲~~所以請同學了解當要計算扶養比時的公式如下
(老年人口數 + 幼年人口數)÷壯年人口數 x 100%。

或許會更有助於未來在討論各國扶養比時的計算與理解~~而p.21的分母(壯年人口數)與分子(老年人口數 + 幼年人口數)的說明是正確的參考來源  http://www.cepd.gov.tw/m1.aspx?sNo=0001239


~小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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