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ar all

下列為~有關二次考查 學校新規定 非常重要~~因此轉po上來供同學們知悉

 

本校103年5月9日102學年度第3次教務會議決議通過增訂期中二次考查補充規定:「如期中考試成績未達25分以上,不得申請參加期中二次考查,並自103學年度起實施」。

 

資料來源  http://www.nou.edu.tw/~studadm/    (103.10.06的公告事項)

 

小花 11.2.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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