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概論第14-18章講義~小花苦力版~如下列所示~~供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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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下)家庭概論ch14-ch18講義~小花苦力版
Ch14 管理與家庭生活(p.252-268)
一、管理學與家庭生活品質 (p.255-257)
1.有效的管理:1.可以增加對自己和環境因素的了解;2.可以善用資源;3.可以作明智的決策;4.可以有機會達成目標;5.可以獲得所希望達到的生活品質。
2.生活品質:指一個人的生活方式,是人對自己「做什麼」和「如何生活」的滿意程度。生活品質不一定是擁有物的品質。(p.256)
二、家庭管理的內涵精神 (p.257-261)
1.家庭管理的意義:在內容上,不再單純的指家事,也不再是婦女的特權;在觀念上,它強調以心力減輕勞力,是一門需要運用到許多專門知識和技能的學問。
2.多元家庭的需求不同:家庭管理,重心在家庭,面對變遷中的家庭,須因應變動的環境,面臨前所未有的狀況,需要用心去觀察、探討、思索並尋找有創意的解決方法(雙薪/單親/身心障礙者家庭)。
- 一般而言,雙薪家庭比一般家庭有較豐富的經濟資源,但相對的,時間和精力資源就較受限制。(p.260)
三、家庭管理的要素 (p.261-262)
1.家庭決策的3個主要角色:(1)評估;(2)確立目標;(3)管理 (p.261)
2.家庭管理的程序:(1)計畫;(2)實施;(3)評估 (p.262)。
四、家庭資源的使用與管理 (p.263-267)
1.資源管理應考慮的因素 (p.263)
(1)了解個人所擁有的全部資源(包括財物、時間等)。
(2)訂定個人目標與需求的優先順序(依輕重緩急分配資源)。
(3)考慮機會成本的因素。
(4)資源分配與使用的限制(如:個人角色期望等)。
(5)發展資源分配與使用的計劃。
2.家庭資源的使用與管理 (p.263-267)
(1)溝通資源的使用:互動過程中最重要的元素(包括:雙向/單向/口語/非口語溝通)。
(2)時間資源的管理:學習有效使用有限資源是必須的(優質的時間計畫表是實際的、有彈性的、容易遵行的)。
(3)精力資源的管理:影響精力資源的因素包括,心理動機、身體健康、休息或睡眠狀況等。
I.工作簡化:在工作進行時,為增進工作效率、節省時間、精力資源,並提高工作成效所使用之一種最簡單、迅速、容易的工作方法與技巧;以期用最少的資源達到最大的滿意度。(p.266)
(4)金錢與財物管理:收入(金錢/生產/隱藏<如:精神/社區所得>所得)與支出(經常性/臨時性支出) (p.267)
- 價格不等於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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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15 托育 (p.270-287)
一、機構托育 (p.275-281)
1.托育的內涵
(1)兒童人身安全的保護
(2)身體與生理需求
(3)心理與情緒需求的支持
(4)生活的教育與學習
2.兒童托育是兒童福利的一環,在福利理論上屬於補充性服務,主要為協助家庭解決育兒功能之不足。
狹義的托育服務主要是強調將托育服務視為一種補充性而非替代雙親對兒童的照顧,廣義的托育服務則是不再明確的區別幼兒的保育與教育。(p.275)
3.「托育服務」:是指由兒童父母委托,在一天中父母不在的時候,給予兒童適當安置與照顧的服務,提供的方式有保母照顧、家庭式托兒、幼兒園、課後托育中心。(p.276)
4.托育服務的對策 (p.276-279)
(1)三歲前之嬰幼兒照顧措施:(1)給薪的親自照顧假 (2)提供現金福利給居家照顧幼兒的父母 (3)擴增兒童托育措施。
(2)三歲到義務教育前的兒童照顧:(1)學前教育模式 (2)社會福利模式 (3)雙元模式(結合教育與社會福利雙重功能)。
(3)學齡兒童之照顧服務:(1)延長留校時間 (2)機構及企業經營方案。
5.嬰幼兒機構托育的優缺點
(1)機構式育嬰不一定對母親和嬰幼兒之間的依附性不利(環境/遊戲的意義和技巧/教保人員和嬰幼兒互動是關鍵)。(p.279)
(2)機構式育嬰也有可能促進嬰幼兒的智力發展(環境是關鍵)。
(3)在育嬰中心長大的孩子(較不與大人合作/攻擊性和自衛性較強/較調皮)。
6.影響孩子對托育機構適應的因素 (p.280-281)
(1)孩子的態度:健康情況/年齡 /孩子的氣質。
(2)父母的態度:(1)不能親自托育的因素、親子關係等會透過父母的聲調、態度等的傳達給嬰幼兒 (2)對照顧者的信任。
(3)照顧者的特質:(1)需要是溫暖的、具備專業知識、成熟的、關懷的成人 (2)人數控制 (3)工作人員的穩定性。
二、台灣地區的托育展望 (p.281-285)
1.回應幼兒發展的需求
(1)對政府(制定合宜、多元、有品質的政策)
(2)對企業(喚起對幼兒發展的重視/協助員工托兒/提升社區托兒品質)
(3)對父母(以身作則/結合眾人力量監督托育機構與政府政策的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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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16 兒童及青少年 (p.288-303)
一、兒童及青少年生活狀況 (p.291-294)
1.身心健康狀況
(1)半數以上自覺身心健康
(2)壓力由何而來:家長>自己
(3)壓力層面:學校課業、人際關係
2.家庭生活
與父母意見不一致:升學> 生活習慣>交友人際
3.學習狀況
(1)不喜歡到學校上學的原因:「功課趕不上、有壓力」、「不喜歡讀書」、「學校管教太嚴」、「其他」、「與同學不合」、「家庭因素」。
(2)對學校功課覺得壓力越大者,越不滿意自己的功課。
二、兒童及青少年問題 (p.294-299)
1.中途輟學:任何階段學生在未修畢該學業前,因故或無故提前離開學校者。(p.294)
中途輟學原因,受到個人、家庭、學校、同儕因素影響。(p.295)
2.藥物濫用:蓄意地使用某種物質,並非為達成該物質的原有目的,且使用的方式足以損害個人的健康或功能(包括:藥物/菸草/酒精)。(p.295)
藥物濫用,受到個人、家庭、同儕因素影響。
3.少年犯罪:指年滿十二歲以上至十八歲未滿之人而觸犯刑事法令者而言(竊盜>毒品>暴力犯罪)。(p.297)
少年犯罪,受到家庭(家人互動關係比家庭結構完整與否對青少年的偏差行為之影響來得大)、學校、社會因素影響。
4.雛妓問題 (p.299)
(1)少女從事色情行為的因素中,家庭生活的不美滿及家庭暴力的經驗,導致逃家、離家是十分關鍵的因素。
(2)家庭功能的殘缺、緊張的家庭氣氛、疏離的家人關係、同儕有伴的感染媒介、個人不當的金錢價值觀、崇尚虛華的物質慾望、受虐經驗造成身體尊嚴的損毀及社會偏差的應酬文化與色情氾濫等,均是助長少女從娼的背景因素
三、兒童及青少年問題防治 (p.299-302)
1.兒童與青少年保護網絡:(p.300)
(1)支持性服務:協助家庭和個人運用其自身的力量,來面對所遭遇的危機、困難,以避免不幸事件發生。
(2)補充性服務:透過補助的提供,維護家庭功能之運行。
(3)替代性服務:暫時或永久取代不完整家庭功能,最終目的在為兒童、青少年安排最適合成長、發展的環境。
2.以家庭為基礎兒童與青少年福利服務策略的原則 (p.301)
(1)在家庭中提供服務
(2)全方位服務(支持/補充)
(3)密集、短期的服務。
服務內容:以家庭社會化功能的發揮為主軸,具體的策略如:親職教育;家庭、婚姻諮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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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17 家庭暴力 (p.304-321)
一、家庭暴力的定義與類型 (p.307-309)
1.家庭暴力的迷思 (p.307-308)
(1)家庭暴力十分罕見
(2)將家庭暴力視為心智異常或精神病患才會有的行為
(3)家庭暴力只出現在社會階層較低的家庭中
(4)受虐者本身便喜歡被虐待
(5)暴力和愛無法並存於家庭中
2.暴力:是一種故意或是企圖傷害另一個人身體的行為。(p.308)
暴力行為的元素:憤怒的情緒/意圖傷害的動機/傷害的行為
3.家庭暴力的類型:1.身體攻擊 2.性攻擊 3.情緒攻擊 4.不能滿足基本需求(疏忽)。(p.309)
二、家庭暴力的成因與處遇 (p.309-314)
1.家庭暴力的成因
(1)個人因素:將暴力歸因於「個人病理」。
(2)家庭因素:與所處的家庭環境有關。
(3)社會結構因素:由巨觀切入,主張家庭暴力:受文化規範、社會價值等影響。
(4)生態理論觀點:暴力行為是人和環境交互反應的產物與結果。
2.家庭暴力的處遇
(1)個別處遇模式:處遇重點:個人特質的改變、溝通技巧的學習、憤怒控制/醫療模式的防治(個人是核心)/未考慮社會結構因素。
(2)社會處遇模式:社會結構為重點/以專業整合的方式來防治家暴(如:以支持服務、強化社區資源、建構完整網絡等強調環境介入的兒保策略)
三、台灣地區的家庭暴力 (p.314-320)
1.婚姻暴力:對配偶或前配偶、現有或曾經有事實上之夫妻關係者,實施身體上或精神上不法侵害行為。
ü受暴婦女繼續留在受暴環境中的主因為:經濟弱勢/文化規範的不利/法律制度的兩性不平等。
2.兒童虐待: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虐待/疏忽。
(1)受虐類型:疏忽>身體虐待>管教不當
(2)施虐者:親生父母>照顧者>親戚…
(3)處遇:家庭輔導>暫時寄養>領養
ü兒童保護:1.通報 2.調查 3.保護干預。
3.老人虐待:身體之虐待/性行為之虐待/情緒或心理的虐待/疏忽/財務或物質之剝削/自我虐待及疏忽。
(1)老人虐待之成因:照顧者壓力/暴力方式循環/施虐者個人特質/老人身心創傷、過度依賴。(p.319)
(2)受虐老人保護工作模式:(p.319-320)
I.保護服務:提供直接立即的保護措施與服務介入(緊急安置、送醫救治等)。
II.保護性服務:預防老人受虐之措施與服務(改善老人居住環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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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18 高齡化社會與家庭 (p.322-337)
一、高齡化社會趨勢 (p.325-327)
1.人口轉型:由農業社會的高出生率與高死亡率,經醫藥衛生進步、營養改善,轉變為工業化社會的低出生率與低死亡率稱之。
2.台灣於1993年,老年人口比率突破7%,正式進入老人國之列。
3.台灣地區老人生活現況
(1)健康:5成6自認健康不太好、罹患慢性疾病
(2)經濟,老人生活費來源:子女>本人(配偶)儲蓄>退休金(終身俸)>社會救助>本人工作收入
(3)居住安排:與子女同住佔多數
4.影響老人居住安排的因素 (p.327)
(1)人口可用性:老年人是否有可與之同住的成年子女。
(2)經濟可行性:老年人的經濟能力左右了其對居住型態的選擇。
(3)規範的期望:受到社會文化規範的影響,老年人對居住安排的期望。
二、高齡化社會中家庭所面臨的議題 (p.328-333)
1.社會變遷,出生及死亡率下降對家庭結構亦發生影響,如:豆莢式家庭結構的出現。
豆莢式家庭結構:以垂直觀點來看家庭中世代數增加,但各代人數下降。
2.代間孝道責任:個體協助父母以維持其福祉的意識、觀念,其強調保護、照顧老年父母的責任和意願,孝道責任規範指引出成年子女適當的行為(與父母同住、家務協助、財務支持等)。
3.老人的照顧問題:主要照顧者(以女性為主)/照顧工作的意涵與本質(身體/物質/精神)/照顧者的感受(正/負向)。
4.照顧者的負荷與壓力(p.333)
(1)身體的負擔
(2)經濟負擔
(3)就業限制
(4)社會關係、休閒活動受限
三、相關政策與福利措施 (p.334-336)
1.台灣地區老人的需求:健康照顧>經濟安全>居住安養>休閒、娛樂、教育..。
2.對於老人福利的提供,政府應做到:供給者/支援者/規範者/協調者(目前以殘補式政策居多)。(p.334)
3.在家(地)老化:多數老人均偏好留在原有家庭及社區的居住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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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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