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ar all
馬上就要面授了~~對於第1章有幾個常使同學感到”頭暈目眩”的概念~小花在此進行補充說明一下
1. 扶養比:
根據經建會資料~
扶養比係指依賴人口對有工作能力人口的比率,亦即幼年人口及高齡人口對青壯年人口之比率;用指數來表示即每100個有工作能力人口應扶養多少個依賴人口。
其中,幼年人口扶養比(young dependency ratio)係指工作年齡人口對幼齡人口的負擔指數,計算方式為:
(0-14歲人口數) / (15-64歲人口數)*100。
高齡人口扶養比(old dependency ratio)係指工作年齡人口對高齡人口的負擔指數,計算方式為:
(65歲以上人口數) / (15-64歲人口數)*100。
所以~扶養比:指每一百位有生產能力的成年人(15~64歲)所扶養或負擔無生產能力(14歲以下及65歲以上)的人口比例。
公式:
(老年人口數 + 幼年人口數)÷壯年人口數 x 100%。
(65歲以上人口數)+ (0-14歲人口數)/ (15-64歲人口數)*100。
只是需請注意的是每個國家對社會支持比的計算公式有些微差異~主要是對可工作年輕定義不同~如有的國家定義可工作年齡為18歲到64歲~~而我國定義可工作年齡為15歲到64歲~~所以請同學了解當要計算扶養比時的公式如下
(老年人口數 + 幼年人口數)÷壯年人口數 x 100%。
或許會更有助於未來在討論各國扶養比時的計算與理解~~而p.21的分母(壯年人口數)與分子(老年人口數 + 幼年人口數)的說明是正確的參考來源 http://www.cepd.gov.tw/m1.aspx?sNo=000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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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同學說~不懂~世代序列設計的意思~
「世代序列設計」是縱貫性設計的延伸,方法是連續測試兩個或以上的世代一段時間,因此得以在不同時間點,測量不同世代中同年的人(而這裡所說的”同年”指的是如要看30年代出生和40年代出生這2組人~同樣在50歲到60歲時對某事的看法。
而這2組人,到達50歲的時間點是不同的。出生在30年代的人在民國80年就50歲,可是出生在40年代的人要到民國90年才50歲,然後因為要連續追10年所以說:
30年代出生的人追蹤期從民國80年-90年(其年齡是50到60歲)
40年代出生的人追蹤期從民國90年-100年(其年齡是50到60歲)
以課本例子來說,也就是指要看2組不同世代的人(30及40年代出生的人)同樣在50到60歲時對政府國民年金的態度(連續追10年)的意思~
這樣了解了嗎~
~小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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