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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上)家庭危機與管理 ch6-ch8上課講義 小花苦力版
第六章 家庭中的非預期危機--家人互動
第一節 婚姻解組
1.影響結婚的因素:1)目前是否有適婚對象;2)是否已具備結婚的能力;3)所交往的對象是否有結婚的意願。(p.155)
2.結婚欲望:指交往中的兩人對婚姻的態度。(p.155)
3.受到男女人口結構不均、結婚能力優劣、以及結婚欲望下降的結婚因素影響,越來越多人選擇不婚。(p.155)
一、離婚現況
1.造成夫妻離婚原因為:不明確與不清楚離婚原因>管教小孩的方式不同>夫妻理財衝突>其他原因(意見不合、觀念差異、家事分工不均、工作問題與人際關係不良等)。(p.156)
2.根據內政部主計處(2008):單親家庭中以離婚者最多。(p.156)
3.當女性的經濟獨立後,面對不快樂的婚姻時,比較可能選擇結束婚姻。(p.157)
二、單親家庭現況
1.美國、台灣等社會大眾對於離婚的女性,尤有年幼子女的婦女較嚴苛。(p.158)
三、單親家庭的困境與調適
1.單親家庭:舉凡父母親離婚、分居、喪偶、收養之父(母)、或父親(母親)離家出走,而由另一方配偶照顧其子女的家庭結構通稱之。(p.158)
2.Amato 與Keith(1991):離婚對子女幸福的影響:1)子女乏人照顧;2)單親家庭經濟失利;3)家庭衝突易顯。(p.159)
3.單親家庭類型中,大都以隔代教養為主。(p.160)
(1)優點:1)祖輩較有豐富的子女撫養經驗;2)祖輩們大都經歷過艱苦的生活,有生性樂觀與認命的人生態度,對教育孩童上有先天的心理優勢;3)祖輩們較高的道德標準,對於孩童做人處事很大幫助;4)祖輩們對孩童有較高的社會期待。
(2)缺點:祖輩體力不足、溝通不良、價值差異、管教兩極、文化衝擊過度關心與資源匱乏等。
第二節 家庭暴力
1.家庭暴力所帶來的傷害比天災還嚴重,因它所要耗費的社會成本資源非常多。(p.163)
2.家庭暴力分為二種形式:(p.163)
(1)主動暴力:加害人直接將憤怒發洩在被害人的家人身上,致使被害者身體和心理方面都受到傷害。
(2)被動暴力:家人故意的疏忽照顧所造成受害者身體和心理上的傷害。
3.暴力傷害的程度分為:(p.164)
(1)輕度(輕微的、偶發、且不具長期身心的傷害,如抓傷、瘀傷等)
(2)中度(較嚴重的肢體以及心理傷害,如嚴重瘀傷、鞭打、血腫等)
(3)重度(持續性的不當對待,致使非常嚴重的身心傷害,如骨折、燒傷及內傷等)
4.家庭暴力定義(內政部):「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之行為」。
一、家庭暴力的原因: (p.164-166)
(一)性別
1.通常比率上:女性>男性。
2.母親比父親較容易對子孩有暴力行為。(因為妻子被丈夫受到暴力對待,所以將受害情結移轉至自己的孩子身上)。
3.手足之間的暴力,通常以男性發生的機率較多。
(二)社會結構--社會大眾對於社會階級與家庭暴力存著一些迷思:
1.家庭暴力只存在社經地位較低的家庭裡,事實上,家庭暴力卻普遍發生在中等或上等社經的家庭裡。
2.家庭暴力平均分在在不同的社會階層中,且美國發現家庭暴力也與種族和居住區域相關:
--西班牙裔>黑人>白人
--多半發生在都市、沒有宗教信仰、藍領階級、家庭成員在30 歲以下、以及父親失業的家庭裡。
(三)壓力
1.研究顯示壓力與家庭暴力也有密切關係。
2.受虐婦女的創傷後壓力比較高。
3.勞工階級較白領階級會有家庭暴力(有經濟壓力、單親家庭、家中有青少年、或有性侵問題的家長,都有比較高的壓力,使家庭暴力的發生機會也比較高)。
(四)社會孤立
若一個人完全與自己的親友和鄰居隔離,不相往來,比較容易在家裡發生暴力的行為。
(五)代間傳遞
1.受虐兒童長大後,會成為加害的父母或有暴力傾向的成人。
2.家庭暴力不是一個單一決定的社會事件,而是一種集合社會、心理、以及人際歷程的暴力循環。
三、受虐兒童 (p.167-168)
1.原因多半為:「父母親職技巧不足」、「父母失業、家庭貧窮」、「父母情緒失控」等。
2.很多的性虐待者是受害者的父母、手足、繼(養)父母、叔伯、長輩、朋友、鄰居等熟識的人。
四、受虐老人
1.定義:刻意造成生理上的疼痛、傷害或精神方面的衰弱、痛苦、不合理的禁錮、或照顧者蓄意剝奪個人維持精神與生理健康所需的照顧。(p.169)
2.大部分受虐的老人都在平均年齡65 歲以上;老人虐待的加害者,都是同住的親人,可能配偶、子女、子孩、女婿或媳婦、姪兒或姪女等。(p.169)
五、受虐者的身心影響:情緒問題(如:憤怒、自尊心低等)、身體不適(如:疲倦、失眠或睡眠過多等)、兒童身心影響(如:自尊心低、行為偏差等)。(p.170)
六、預防家庭暴力 (p.170-174)
(一)初級預防:根本改變
重點在於避免暴力行為的發生率,可從社會宣傳活動和相關團體宣導;搭配社會、法律和教育的改革,將家庭暴力問題減到最低。
(二)二級預防措施:預測、確認、改善
1.透過衛生與社會服務專業人員監督、立即處置、及改善家庭暴力的發生率及普及率。
2.重點在於家庭或專業工作者的觀察預測度,訓練有素的專業人員不僅可預測、確認暴力行為的發生,更有效預防或改善家庭暴力的發生。
(三)三級預防:處理、治療、控制
1.通常使用在已經確認的暴力行為上。
2.目標在於減低受害者身心所受到的傷害,並避免持續發生被傷害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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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家庭中的非預期危機--生活事件
第一節 經濟危機
一、貧窮
1.貧窮在目前的社會救助中被定義為「低收入戶」。
2.低收入戶:指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後,每人每月在最低生活費以下,且家庭財產低於一定金額者。
3.貧戶大都與家中人口結構有關。以往調查中,發現女性戶長(常發生在離婚後)、老人、女性單親及老人單人戶所組成的家庭較為貧窮。(p.186)
二、失業的經濟危機 (p.187-189)
1.失業對於個人和家庭的影響,一部分決定失業多久,一部分決定於工作的特性(正式工作或臨時打工)及家庭總收入。
2.失業對於年輕夫妻和單親母親,尤其是家中有幼童或嬰兒的父母影響最大。
3.隱性失業人口:靠打零工、放無薪假的員工及短期工作或兼差維生的低所得、低工時等。
三、經濟危機對於家庭的影響 (p.189)
1.經濟壓力過大,會使人產生憂鬱、緊張、心理生理壓力和精神方面的疾病。
2.經濟困境也會提高男女的猝死率。
3.當家庭發生經濟危機時,家人較容易出現自卑和憂鬱的情形。
4.經濟困難或收入減少,會影響夫妻關係,也會直接或間接影響家人關係,增加家人衝突和敵意。
四、經濟危機對於兒童的影響 (p.190-192)
(一)飢餓(營養不良):家庭面臨經濟危機時所要面對的第一個問題,對兒童來說,缺乏食物的營養,不只會妨礙他們的身心健康,也直接威脅到他們生命。
(二)簡陋的居住品質:不僅會缺乏自己隱私空間,影響家人健康,容易傳染疾病,亦造成家人心理與生理的壓力。
(三)危險的社區鄰居:會影響到家人安全、社區安寧、也會影響小孩教育、價值觀與道德感。
(四)失學:對於小孩來說,失去一個繼續接受教育的機會,對整個國家社會而言,失去許多可培育的人才,也製造不少社會問題,增加整個社會負擔和成本。
(五)過分擁擠的生活環境:造成家人生活的壓力、增加言語衝突的機會、影響子女在學成就等問題。
(六)負面的價值觀及成就動機:貧窮的小孩力求表現,想盡辦法要擺脫過去貧窮的陰影,會建立負面的價值觀,認為要不擇手段,達到目的才是正道。
(七)自卑:貧窮的小孩較會對自己沒自信。
(八)對未來缺乏信心(悲觀):不只影響個人,也會影響周圍的親人。貧窮家庭因長期處於物質缺乏的情況下,久而久之就習慣貧窮或相信自己一輩子會和貧窮連成一線,永遠也不會翻身。
五、政府相關措施:失業補助金、就業方案、單親家庭的經濟補助 (p.192-193)
第二節 家庭中的健康關係
一、生理健康--學者們認為家庭和疾病之間存在著四種關係:(p.195-198)
(一)家庭被當成一種可以提供社會支持和緩衝器的資源:
家庭裡的成員可照顧病患生理和心理上的需求、搜尋相關醫療資訊、找有效支持、發揮安慰的功能,安定病患的心神;並與醫生溝通可成溝通媒介、傳達正確醫療訊息、緩衝病人與醫護人員間的矛盾。
(二)家庭被當成誘發疾病的溫床:
因小孩大部分生活習慣是承襲父母的生活習慣。若家人養成不正當的習慣後,就易造成誘發疾病的原因。
(三)家庭可以影響疾病適應與康復的情形:
家人互動和家庭功能會直接或間接影響病患的適應與康復的情形。
(四)家人若發生疾病會對家庭產生重大的影響:
1.疾病不只是影響病患個人,而是整個家庭,甚至其他親友。若中協調不足、溝通不足,就會造成許多的衝突、爭吵、與不體諒,而阻礙正常的家庭功能。
2.許多研究顯示流行病患,若缺少家庭支持,會增加他們患病率和死亡率。
3.當家中有人發生疾病需要家人照顧時,有以下幾項建議可提供家人參考:(1)營造正向家庭氣氛、(2)善於利用適當的溝通技巧、(3)照顧者要先照顧好自己的身心健康。
二、心理健康
1.心理疾病在社會上是非常常見的;台灣的慢性精神病患到2008 年,首度突破10 萬人。(p.199)
2.心理疾病發生的原因追溯;通常會使用的病因追溯法:(p.199)
(1)「由上至下」:由心理疾病的成人觀察他們的兒童。
(2)「由下至上」:由發病的兒童向上追溯到他們的長輩。
3.基因在許多類型的心理疾病裡占了重要的決定性,如人格異常、情緒異常、濫用藥物等。(p.200)
4.除了基因,家庭壓力、其他一些家庭關係的變數(衝突、支持、和關係的品質),以及情緒表達等都和心理疾病的發生有關。(p.200)
三、心理疾病對家庭的衝擊與建議 (p.200-202)
(一)衝擊
1.拒絕接受:不相信家人是有病的、將病症合理化、父母是第一個不願意承認和接受的人。
2.心理疾病是一種家族的恥辱:社會對於患者的不友善直接或間接地影響到其他家人在旁人眼中的觀感,也會增加其他家人的壓力。
3.無助、困惑、焦慮:面對治療及未知的未來會有無助、困惑、焦慮等情緒反應。患者發病時,常會有突發性的情緒失控或不合常理的行為出現,很多人會去求神問卜、或尋求偏方,而延誤病情,使病情每況愈下。
4.長期照顧、欲振乏力、筋疲力竭、失去熱忱:很多的照顧者因長期的看護而筋疲力竭或失去耐性、甚至有同歸於盡的想法。
5.悲慟:患者發病愈久,家人的失望就愈大;可用悲慟來形容,因當他們對患者放棄希望時,他們就當從來沒這樣的家人存在。家中有心理疾病患者的家庭所受影響和壓力比家中有生理疾病患者的家庭要大而沉重的多;其中之一的原因是社會觀感的原因所造成。
(二)建議
1.接受自己的感受;2.學會處理不尋常的行為;3.建立支持網絡;4.尋找諮商協助;5.適時的讓自己休息一下。
四、死亡
1.延長生命的藥物科技對死亡經驗的影響:(1)將瀕臨死亡的家人從家裡轉到機構裡看護;(2)致使延長病人生命為治療最終目標;(3)使人們對生存和死亡的憶測產生質疑;(4)對家人來說決定是否要讓病人安樂死或繼續延長壽命也很困擾。
2.台灣的家庭,親人彼此間的關係比西方國家要緊密,親人的驟逝,對周遭家人來說,衝擊是相當大的。
五、悲慟
1.指一個人對於死亡或失去親人時,有情緒上、生理上、和精神上的反應。
2.人發生悲慟時,通常會表現出三種狀況:
(1)表現出強烈的情緒,ex 悲傷和氣憤;
(2)表現出生理的反應,ex 失眠或一陣作噁的感覺;
(3)對死者的精神反應,ex 有些人會開始懷疑自己信仰,對宗教信仰感到失望,也有人更會深信不疑。
六、面對悲慟:尋求情感上的支持、寄情於忙碌、離群索居、抒發情感。
七、關心自己
悲傷的療癒方法:1.記得悲傷是正常的;2.要參加儀式;3.要有人陪在身邊;4.有機會要跟別人傾吐自己的感受;5.運動;6.正確的飲食;7.參加支持團體;8.做一個紀念標的物來紀念去世的親人。(p.207-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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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多元家庭的挑戰
第一節 新住民
一、新住民增加的因素:因應婚配市場的需求、婚配能改善原生家庭生活、政府南向政策的助益。(p.219-220)
二、新住民所面臨的問題(困難) (p.220-222)
1.生活不適應:
(1)初來台時,對飲食、氣候、以及穿著,都覺得不習慣,需要時間調整與適應。
(2)婚配年齡的差距,也成為新住民生活上適應困難的原因(大多數跨國婚姻都是老少配,造成價值觀及思想的差異)。
2.語言困擾:中文識字能力低,造成生活適應的困擾及工作機會的減少。
3.家庭文化觀念不同:
(1)夫妻關係的課題之外,還需要面對婆媳與妯娌間的適應問題。
(2)外籍配偶生活的主要支持者是配偶,其次是朋友和公婆。
(3)所有困難中,首當其衝的是經濟問題(因居留問題,無法外出工作)。
(4)家庭暴力,由於新住民未取得身分證,不敢求援,故實際上受害的人數比本地婦女高2、3 倍。
三、新住民文化衝擊 (p.222-223)
1.蜜月階段:對所有事物都是新鮮而有趣,對自己的配偶、公婆、婚姻、家庭、以及新生活,都充滿期待和憧憬。
2.敵視階段:生活不適應所造成的失意、恐慌、焦慮,並開始想家;當開始與配偶或其家人發生衝突的時候,便會產生對她周遭的事物,產生敵視和畏縮的心態。
3.恢復階段:慢慢開始加快自己適應這裡生活的速度,包括學中文的速度,逐漸熟悉當地文化與家庭生活後,與外界的接觸和家人的互動溝通也愈益頻繁,較能體會與瞭解在地文化。
4.調適階段:將所觀察到的文化習慣,反射到自己的行為觀念中,並調整自己的思想行為,以配合當地與家庭的文化習慣。
※並非每一位外籍配偶都能經過這四個階段而順利地融入台灣的家庭與社會。
四、新住民與子女的關係
1.新住民子女所面臨到問題為學業上與教養上的困難。
2.若能更重視子女的在校作業、積極參與子女的學校教育、並表達對子女學業成就的關心及鼓勵,則子女的學業表現會較優異。
3.若新住民與子女的親子關係良好,其子女的生活適應能力則較好。
第二節 繼親家庭
1.單親後再婚的家庭,稱為繼親家庭。(再婚並不代表繼親家庭)
2.國內外研究皆發現離婚後男性比女性有較高的再婚比率,尤其當離婚婦女的年紀愈大、教育程度高、工作穩定、並有小孩時,她們再婚的比例也會相對偏低。(p.228)
二、繼親家庭的特質
繼親家庭定義:單親父母再婚後所建立的家庭,也稱為混合家庭;至少一方有帶來前次婚姻所生的子女,稱為繼子女。
(一)繼親家庭的類型 (p.229)
1.生父/繼母家庭:單親父親帶著自己的小孩與未帶子女的婦女再婚後,所形成的繼親家庭。
2.生母/繼父家庭:由單親母親帶著自己的小孩與未帶有子女的男性再婚,而再婚後的配偶則為繼父。
3.繼父/繼母家庭:再婚的雙方都各自帶著自己所生的子女。
(二)繼親家庭的持性 (p.230-231)
1.家庭成員常有失落感與情緒的投射反應。
2.過去的家庭經驗或親子關係會影響新家庭的觀感及行為。
3.繼父母的角色模糊不清需要摸索。
4.親生父母對於繼子女的連結與影響(會有一種被排除在外的感覺)。
5.繼子女面對兩套家規及雙重標準的困惑。
6.婚後親子關係會影響到夫妻關係(親子問題會優先於夫妻關係的經營)。
7.繼親裡的家庭成員需要更長時間的調適。
8.繼親家庭裡家庭成員的凝聚力雖較低,但適應力較一般家庭裡的家庭成員高。
9.繼親家庭裡家庭成員彼此缺乏愛的保證與關懷的承諾。
三、繼親家庭所面臨到的問題 (P.231-232)
(一)在家庭成員的心理調適方面:在建立繼親家庭時,所有的家庭成員都會因各自的分離失落感和猜忌,而有家庭認同的問題,往往是家庭成員在調適心理的最大阻礙。
(二)在家庭成員的互動方面:因繼親家庭彼此缺乏情感基礎,他們與其他家庭成員的互動,就顯得充滿敵意與不諒解。
(三)在處理家庭衝突的問題時:因無法公平而理性地處理衝突,繼子女被迫要選邊站、夾在中間、或被當成情緒宣洩的出口,都會對他們未來的成長產生不利的影響。
(四)在處理家庭財務問題時:若沒有在事前先談清楚,日後會影響家人未來的財務運作,也會影響家人彼此的信賴感與和諧度。
四、建議
(一)再婚之前的準備工作:確認夫妻雙方的合適度、增加繼親子間的親密度、解除親友對離婚單親者的疑慮(避免親友在這段婚姻中無端的介入,而引起不必要的糾紛和爭執。)。 (p.233)
(二)再婚之後的調適
1.在家庭系統方面--與家庭成員溝通彼此的認知差異、與繼子女建立親子關係,塑造家庭認同感、釐清社會負面迷思,充分利用有限社會資源。
2.在社會環境方面--修正社會評價、建立健全的制度化規範、開發社會資源。
3.在學校適應方面--親師密切溝通、個別情緒紓導。
※婚前的準備,婚後的溝通和包容,是建立和樂家庭的不二法門。
第三節 其他類型
一、同居家庭
(一)同居家庭的成因與定義
1.同居:指男女伴侶同居住在同一個地方,雙方有性關係,情感與經濟連結關係,但在法律上並未獲得公開承認,也未經過任何公開的儀式和承諾。(p.237)
2.未婚同居的成因:工作(升學)壓力、房貸壓力、家庭負擔壓力、生活不穩定、對婚姻沒信心、高離婚率、不願意承擔太多的責任、不想有小孩的負擔、想要更多的自由空間等等。(這些理由直接或間接影響情侶做同居的決定)
(二)同居家庭的特性: (p.238)
1.缺乏正式的法律保障、2.社會支持的網絡薄弱、3.重視目前情感的需求、4.對未來沒有承諾、5.子女的生育及教育問題、6.單一性伴侶的問題(可能會造成因有多位性伴侶而身染性病傳給枕邊人的危險)。
(三)同居家庭的考慮與壓力:1.父母的態度2.是否要結婚3.性的協調4.子女的問題5.法律的問題6.分手的痛苦。
二、同性戀家庭
(一)同性戀家庭的成因與定義
1.同性戀定義:一個成年人和自己相同性別的伴侶發生多次肉體接觸,並達到高潮者。
(二)同性戀伴侶的特性
1.雖然同性戀伴侶的關係是否能繼續維持與社會輿論有很大的關係,他們第一要面對的問題卻是認同。(p.241)
2.同性戀的類型1.情境性同性戀、2.偶發性同性戀(好奇心)、3.反抗傳統的同性戀(如女性主義或性解放主義者)、4.金錢交易的同性戀。(p.241)
(三)同性戀家庭對親子的影響:同性戀收養子女,在心理上承受許多來自於外界的壓力(社會大眾普遍對同性戀者的不尊重、歧視、忽略、甚至不友善的態度)。
三、隔代教養家庭
(一)隔代教養的成因與定義
1.隔代教養指家中長輩(祖父母)代替他們的子女幫忙照顧年幼的孫子女,這些替代親職的工作,是從孫子女出生即開始,時間很長,有的會延續到孫子女成年。(p.243)
(二)隔代教養的特性
1.管教思維方面(產生雙重標準與力不從心)、2.兒童心理方面(孫子女由祖父母照顧,在心理的調適較為不易,會有失落、拒絕、被拋棄、以及沮喪的感覺)、3.醫療保健方面(祖父母/孫子女)、4.文化刺激方面(祖父母可提供的文化刺激與資源較少)、5.代溝方面(因價值觀差異而會有衝突發生)。(p.244-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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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花老師~